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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妇联荣获山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守护“她”权益 当好“娘家人”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4-03-29

本报记者 裴旭薇

近年来,永济市妇联立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将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紧紧围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主动担当,结合地域实际,积极作为,守护“她”权益,当好妇女“娘家人”。

去年,永济市市镇村三级妇联干部及基层妇联执委共计2855人积极参与到维护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中,目前该市10个镇(街道)、22个社区共建立权益站点217个,共排查6435户家庭,排查出矛盾纠纷共181件,案件全部得以调处,没有“民转刑”案件发生。

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中,永济市妇联尽可能地平衡法与情、法与理,在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的流程、维权体系的健全3个方面形成了“三畅通三提高”工作机制。

畅通“五色家庭”(红色、橙色、粉色、蓝色、绿色家庭)分级摸排渠道,提高预警处置的针对性。永济市妇联定期开展入户摸排,村级妇联干部每月开展一次入户走访活动,对存在纠纷的家庭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个矛盾家庭,并对排查出的矛盾家庭根据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登记。

畅通三级妇联网络处置渠道,提高矛盾处置的能力。对排查出的各类家庭矛盾纠纷,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治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切实加大化解处置工作力度。一是健全机构,调解为先。村级妇联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妇联主席任副组长、执委任成员的工作组,开展维权工作,将绿色、蓝色家庭摘出来,进行了解、调和。二是及时上报,妥善处置。建立市镇村三级妇联网络上报机制,将村级难以解决的问题家庭逐级上报,镇级成立由镇妇联、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等部门参与的工作组,通过调解、法律等途径妥善处置;市级妇联在处置重点事件时加强与司法、公安、法院的协调,用法律的武器解决家庭矛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维权意识。利用“三八”维权周、国际家庭日等重要节点,深入基层,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反家庭暴力、家庭教育促进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妇女群众和家庭成员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同时,永济市妇联还注重增强父母对儿童的监护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强化了父母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四是整合资源,强化力量。永济市妇联联合永济市人民法院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参与案件的调解和审理,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合永济市司法局成立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遇到贫困妇女儿童,及时联系援助中心予以减免诉讼费用和义务提供法律服务;依托永济市家庭教育协会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用正能量引导推进和谐家庭创建;成立巾帼志愿组织,开展家庭辅导,组织在册巾帼志愿者300余人和女律师20名,定期走访社区、乡村和企业,针对妇女儿童及问题家庭开展普法、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热心大姐”等活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使全市妇女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畅通妇女群众上诉维权渠道,提高妇女求诉知晓率。为重点人群提供免费贴心服务,2021年,永济市妇联联合信访等部门,成立了永济市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委员会,由两名专业人员负责开展接待调解工作。

截至目前,该委员会共接待来访妇女100余人;签约两名专业律师作为妇联法律顾问,参与指导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通过“12338”和“110反家庭暴力”两条维权热线,倾听并帮助妇女儿童排忧解难;在市妇联网站推出妇女维权信箱,搭建维权投诉平台,免费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努力形成依托社会资源、加强部门联动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新局面,切实当好妇女的“娘家人”,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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