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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就是“帮凶” 带你认清“帮信罪”真面目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3-12-26

只要你将手机卡、银行卡等交给他人,“快钱”轻松到账,真有这种好事?注意!千万不要相信,否则你可能会沦为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帮凶”。

近日,我市警方破获多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在此,本报记者带你认清“帮信罪”真面目。

借贷还款

实则帮电诈洗钱

近日,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通过线索梳理、深挖细查、缜密分析,打掉一个利用借贷还款方式“跑分”洗钱的犯罪团伙,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今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马某在与他人聊天中得知,帮忙为“上家”贷款,“上家”不仅帮忙还贷,还会按一定比例给予报酬。二人在明知“上家”还贷的资金都来自涉诈涉赌的情况下,仍纠集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强、张某、权某、陈某利用个人信息在某贷款平台注册并反复贷款,通过借贷还款的方式“跑分”洗钱。该团伙贷款流水共计120余万元,涉及全国多起诈骗案件,其非法获利3万余元。

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出借银行卡

为赚“快钱”被刑拘

近日,临猗县公安局循线追踪,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

日前,临猗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樊某报警称,其在网上聊天过程中,被诈骗8万余元。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通过分析受害人樊某银行汇款账户,发现涉案资金转入向某名下。民警经过一系列研判,在确定犯罪嫌疑人向某身份信息后,于11月16日远赴贵州将犯罪嫌疑人向某抓捕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向某在明知不能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的情况下,为牟取不法利益,仍将自己的3张银行卡提供给诈骗分子使用,其银行卡一个月内流水达40万元,其中包含受害人樊某的被骗资金。

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运城警方提醒广大群众,电信网络诈骗伎俩层出不穷,迷失在利益陷阱里的不止受害人,还有受利益驱使的“帮凶”。希望广大群众能时刻保持警惕,妥善保管银行卡、手机卡,坚决拒绝出售、出租、出借行为,不要参与陌生人的资金往来交易,发现身边有此类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报警,避免成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行为的“帮凶”。

关于“帮信罪”,你知道多少?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来说,就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电信诈骗)还为其提供帮助的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帮信罪的表现形式:

1.为不法分子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主要表现为把自己或者他人的银行卡、微信和支付宝个人收款码等现代支付结算工具,以出借、出售等方式给犯罪分子收款、转账等结算支付提供帮助。

2.为不法分子提供通讯帮助。主要表现为帮助不法分子拨打电话、发送信息等。

3.为不法分子开发软件、提供网站制作等。主要表现为为诈骗、传销等交易开发软件、制作相关诈骗网站等。

4.为不法分子提供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

5.为不法分子提供广告推广。主要表现为为不法分子发布诈骗软件、虚假广告等网络推广,同时用QQ号、微信号做虚假宣传。记者 樊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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