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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 我市门诊挂号费可医保报销39项检查治疗项目价格下调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3-12-15

运城晚报讯(记者 陶登肖)12月13日从市医保局获悉,根据《关于调整规范诊察费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我市所有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相关医保支付政策将有新变化。普通门诊诊察费、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省优秀专家、享受国特贴专家、急诊诊察费和门/急诊留观诊察费纳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按8元/人次给予支付;医疗机构诊察费、影像检查、病理检查等项目价格进行了调整规范,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此次动态调整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着重提高了体现医疗技术劳务价值的诊察费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降低了“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磁共振扫描(MRI)”(对多部位检查收费项目进行限定规范)及“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等39项设备物耗为主的检查治疗项目价格。同时,对“病理检查”等19项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进行了规范整合,取消“药物血管功能试验”等22项医疗服务项目。此次调整体现了价格项目管理对医疗技术和医疗活动改良创新的兼容性,旨在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结构。

据介绍,此次门诊诊察费调增后,门诊诊察费将纳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每次挂号统筹基金报销8元,不增加患者的自付负担。例如,普通门诊诊察费由现行5元调整为10元后,医保统筹基金报销8元,个人只支付两元,患者比以往少支付3元。其他门诊诊察费也类同普通门诊诊察费,患者自付比以往少3元。需要注意的是,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打包付费的,基层医疗机构不得再向参保居民收取门诊诊察费。

为方便广大群众更加便捷享受到医保门诊统筹待遇,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提示,参保人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线下就诊时,可携带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挂号,即时享受医保待遇,仅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如参保人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使用医保移动支付功能进行线上预约挂号时,挂号支付页面会显示出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金额及自费金额明细,参保人可用医保移动支付、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自费金额。

市医保局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广泛凝聚共识,让群众及时、准确、全面了解相关政策;健全医疗服务价格运行监测机制,对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做好价格、使用频次及费用等监测分析;各医疗机构要完善内部管理,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明确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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