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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多举措促进房地产领域提质增效——

市民购买新房 可申请契税补贴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2-11-09

记者 祁克宁 李婷

为有效促进房地产业提质增效,11月2日,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运城市房地产领域提质增效工作措施》。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策对市民购房和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相关政策有9方面的调整。其中,同市民切身利益相关的购房政策有:支持人才购房、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特别是从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1日,市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申请契税补贴。

高素质人才买房享受低息借款和贴息贷款

按照最新政策要求,我市采取低息借款和贴息贷款两种方式支持政府引进的高素质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

符合借款条件的政府引进的高素质人才,可以从购房基金中借款买房。其中,正高、博士后层次人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30万元,且需在15年内完成借款归还,政府可按照其购房贷款利息的50%给予贴息支持;副高、博士层次人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20万元,且需在11年内完成借款归还,政府可按照其购房贷款利息的40%给予贴息支持;硕士、本科生层次人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且需在6年内完成借款归还,政府可按照其购房贷款利息的30%给予贴息支持。

以上借款利率按照签订信用借款合同(协议)时央行规定的借款基准利率进行计算,购房贷款补贴于每季度按标准补贴给申请人本人。申请借款的申请人,可在按揭购买首套住房后,继续申请购房贷款补贴;已按揭购买住房的申请人,可申请购房贷款补贴,但不得再申请借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根据最新政策,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市民,执行最低首付比例20%的规定,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执行最低首付比例30%的规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中心城区符合公积金贷款的购房户在3个月内能办理预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凭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需求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对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首付资金进入所属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基础上,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直接受理和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引进人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在本市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持备案购房合同及20%的首付票据,具有偿还能力的,可放宽至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同时,相关部门开展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与关中平原城市群成员城市建立互认互贷合作机制。

购买新房可申请契税补贴

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按照20%执行,降低贷款利率;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1日,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契税补贴。

中心城区契税补贴标准为: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由属地财政全额补贴购房人所缴纳的契税;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不含)至144平方米(含)的,由属地财政补贴80%购房人所缴纳的契税;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不含)以上的,由属地财政补贴50%购房人所缴纳的契税。

中心城区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房家庭,持购房人身份证明、契税完税证明、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或全款)进入所属银行资金监管账户凭证、首套房查询证明等资料办理契税补贴。

新市民、青年人来运城市工作生活并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无需再提供落户、社保、纳税等相关证明。同时,支持市民改善性购房需求,推动居民住房需求向改善性住房需求迭代更新,允许城镇家庭通过“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方式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支持。对于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中心城区契税补贴标准参照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标准下浮20%执行。

各县(市、区)、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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