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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4-12-23

运城晚报讯(记者 祁克宁)12月20日,从永济市林业局获悉,为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该局联合永济市公安局严厉打击在自然保护地实施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

根据相关要求,在永济市自然保护区内禁止以下行为:

禁止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禁止投毒或投放饵料诱捕杀害野生动物。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种植农作物种子拌药或喷洒剧毒农药,导致野生动物中毒死亡。

禁止使用“电网”、逆变增压器、狩猎机、“电猫”、铁夹等非法设备、装置和制品猎捕野生动物。

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禁止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收购、销售、加工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禁止非法收购、加工、销售受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非法猎捕、运输、加工、销售、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要坚决抵制,鼓励单位和个人对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凡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群众举报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分别给予1000元~5000元不同奖励。永济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永济市林业局举报电话: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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