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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3个集体2名个人获评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个人)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3-11-17

运城日报讯(记者 郭 华)11月15日,从市妇联获悉,全国妇联日前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800个集体、800名个人进行表彰,我市3个集体、2名个人获此殊荣。

中共运城市委政法委员会、平陆县人民法院、夏县妇女联合会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运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魏新维、新绛县心理咨询协会会长支慧云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市妇联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先进、宣传先进、争当先进的活动,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推动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系统纳入法律法规,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使妇女儿童权益更有保障、人生更加出彩、生活更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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