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电话|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我市征集2023年市本级就业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时间为6月1日至7月31日(节假日除外)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3-06-06

运城晚报讯(记者 范楚乔)从市就业服务中心获悉,我市面向市本级征集2023年就业见习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人员,征集时间为6月1日至7月31日(节假日除外),就业见习时间为3个月至12个月。

该项工作的开展旨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管理,规范就业见习行为,提升青年就业能力。

具备条件的市本级企(事)业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人员可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hanxi.gov.cn/),点击网上经办,跳转至人社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登录。企(事)业单位申报时点击法人服务选项,填写《运城市直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即可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进行就业见习单位申报。符合条件、有意向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登录后点击个人服务选项,即可进行就业见习人员申请。

如有疑问可拨打0359-2611287进行咨询。

根据要求,运城市本级企(事)业单位具备5项条件,均可申报就业见习单位。具体认定条件包括:

1.在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制度健全完善,经营状况正常,办公环境良好,社会责任感强,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2.提供的见习岗位能够有效提高见习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3.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防护措施;

4.见习单位应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生活补助,见习单位由此获得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就业见习补贴;

5.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需与我省工伤保险工亡赔付标准大致相同,每份保额可获得240元保费补贴。

根据要求,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周岁至24周岁的城乡失业青年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可申请就业见习,符合条件的人员一般应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参加就业见习。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