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电话|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运城交警发布春节出行安全“小贴士”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记者 樊朋展时间:2023-01-07

今年的春节假期从1月21日开始,1月27日结束。其间,高速公路将对七座以下小型客车实行免费通行政策。近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1月19日至1月29日,我市将迎来私家车出行高峰期。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醒广大市民,春运期间应警惕恶劣天气,注意路况变化;切忌酒驾醉驾,避免亡人事故;合理规划路线,杜绝疲劳驾驶。

市民自驾出行时,应提前了解交通路况、天气预报和交通安全提示,合理安排出行路线和出行时间,尽量错峰出行。出行前应仔细检查车辆维护保养状况,准备好必要的生活和防疫物资,应谨慎评估自身健康状况,未排除感染风险前或出现发热等症状时,倡导暂缓出行。驾车时要集中精力,不分心驾驶,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驾乘车辆要全程全员系好安全带。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酒后驾驶。

如需乘坐客运车辆出行,要到正规客运场站,切勿乘坐非法营运客车,乘车务必全程系好安全带;农村地区乘车出行要乘坐安全性能良好的私家车或正规的客运班线,不要搭乘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等非载客车辆,不要乘坐超员车辆。

交警提醒,市民在高速公路行车时,尤其要保持安全车距,遇拥堵、缓行路段,切勿随意穿插,切勿占用应急车道,如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出行时,希望广大市民遵守“降速、控距、亮尾”措施,通过急弯陡坡、积雪结冰路段,要提前降低车速,不急打方向、急踩刹车,防止车辆失控侧滑侧翻。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