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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聚发展之势为群众谋福

——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主题展看法治运城建设成就

来源:发布者: 张君蓉时间:2022-12-14

今年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12月4日,我们迎来了第9个国家宪法日和第5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宪法宣传周”,我市将组织开展十大系列活动。其中,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共同在运城博物馆三楼举办的“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暨法治运城建设成就展”是其中重要一部分。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宪法权威,推进依法治市,以法治筑保障之基、汇创新之力、聚发展之势、谋人民之福,护航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成就展用图文并茂的方式,通过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宪法、党的领导、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及“法治建设保障运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8个部分,记录宪法留痕岁月,盘点法治文明建设成果,总结法治运城经验,探索法治运行规律,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凝聚智慧和力量,开创新的路径。展览将持续至明年2月。

把党的领导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

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的最大区别。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近年来,市委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市、县、乡各级均建立党委领导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构建起了党委领导、上下贯通、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依法治市实施体系。

在领导立法方面,市委全面加强顶层设计,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我市建设“一区两城三强市三高地”中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在保证执法方面,市县两级均建立全面依法治市、县委员会及其执法协调小组,并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纪检、政法部门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推动各项工作走向法治化轨道。

在支持司法方面,市委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要求全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禁越权或滥用职权插手、干预司法机关正常的司法活动,确保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公正办案。

在带头守法方面,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民法典、《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参加旁听庭审、集体宣誓等活动,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2018年8月,我市制定实施了《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办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宪法宣誓制度是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宪法观念、激励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宪法的重要举措。

为保证党的领导能贯穿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我市着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常委会议事规则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核作用,有力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

出台12部地方性法规和3部政府规章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立法是法治的龙头。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深入推行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后评估等制度,保障立法活动科学高效运行。

立法质量是法律体系建设的生命线。我市积极推进开门立法,通过向社会征求可行性意见、到基层调研听取群众意见、召开会议听取专家意见等形式,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立法工作的参与度,保证每一次立法都能反映民智民意、都经得起实践检验。

依法立法是立法工作的关键原则。自2015年11月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市始终坚持立法行为和立法内容的合宪性、合法性,全力确保立法在法治化的轨道上正确运行。7年来,我市共出台《运城市关圣文化建筑群保护条例》《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运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运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运城市伍姓湖保护条例》等12部地方性法规和《运城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实施办法》《运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3部政府规章,内容涉及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三大领域,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 行政履职更加合法规范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我市聚焦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目标,加强顶层设计,先后出台了《运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运城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办法》,为法治政府建设绘制了脉络清晰、操作有序的“施工图”。

围绕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要求,我市坚持顶格推进,大力培育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2021年,芮城县、永济市被命名为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河津市、夏县的优秀经验被命名为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充分体现了全市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实践成效。

为有效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市专门制定了《关于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智囊”作用,从源头上保障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有效。

在依法决策的基础上,我市编制完成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权责清单常态管理机制,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高效运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推进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联通汇聚,有力促进了依法履职、规范履职、阳光行政。

作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改革项目,我市不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立了市县两级行政复议局,制定出台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评议工作规则》等8项制度,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我市办理的一件行政复议案件还成功入选了“推进中国法治进程十大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得到了中国法学会专家评委的一致肯定。

全面依法治市,立法是基础,执法是关键。我市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以“综合行政执法+”打造具有九大特色的运城模板,全方位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

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执法问题,我市率先开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十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活动,积极回应了群众关切,有力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基层实践中,全面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裁量权,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县乡执法调度指挥平台,全省首家为市直行政执法单位全部配备执法记录仪,有力提升了执法规范化水平。

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深化 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

公正是法治的灵魂,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我市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有力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

保证司法公平正义,离不开政法部门强大的内驱力。市委政法委监督指导政法部门健全完善执法司法责任制、权力运行机制和制约监督体系,建立实施“五查联动”机制,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等系列活动,有力促进了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

市中院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不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在全省率先建立起较为成熟完善的“分调裁审”机制,实现了调解优先、简案快办、繁案精审的目标,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市检察院坚持以监督办案为中心,切实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市检察机关还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盐湖区检察院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市公安局全面筑牢安全防线,加快推进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巩固拓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成果。全市公安机关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抓手,全面提升派出所服务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和人性化程度,多个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获得国家级荣誉。

市司法局全力实施“行政执法质量提升、矛调中心规范运行、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司法行政铁军锻造、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五大工程。全市司法系统行政立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三项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均居全省第一,市司法局今年6月摘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群众诉求解决渠道更加多样

民众的法治信仰和法治观念,是依法治国的内在动力。我市把推进全民守法作为法治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积极引导公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力筑牢法治社会建设的根基。

执法者是普法的第一义务人。我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每年印发《市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通过定任务、定节点、定责任,推动普法责任制常态化、制度化落实。

结合各地文化特色,我市因地制宜打造垣曲县历山镇、盐湖区四季绿城社区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推动法治文化有形呈现、生动表达。各普法单位积极推动法治进校园,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为平安校园、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我市还不断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持续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积极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有力夯实了法治乡村根基。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1个村(社区)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法治社会的关键组成部分。我市切实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建设,群众可通过留言、视频、窗口等6种方式进行法律咨询,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将各类社会矛盾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我市以“分类受理、归口办理、协同处理、闭环管理”为总体要求,采取“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模式,创新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解决纠纷事、烦心事,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回首昨天,法治运城建设硕果累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把握今天,党的二十大为法治运城建设确立了新的发展坐标,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紧紧围绕“一区两城三强市三高地”目标定位,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奋力开创运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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