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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单位: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2-11-18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管局下设23个股室、14个市场监管所,现有干部职工320余人,履行着市场监管和非公党建的双重职能。作为多年的全国文明单位,我们把创建文明单位与履职尽责服务地方经济紧密结合,先后出台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推出了窗口服务规范、服务承诺制等服务举措。近年来,先后圆满完成了“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商事制度改革;扎实开展了扫黑除恶、打击传销、反不正当竞争、网络市场监管、食品药品整治、散煤市场整治、成品油市场整治等执法行动。先后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被省文明委授予“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

一、强化班子,明确责任,上下联动共创文明。将文明创建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健全责任考核制度,将创建责任纳入绩效考核。

二、狠抓实干,求真高效,创建工作孕育文明。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积极支持、主动服务于盐湖区经济发展大局。    

三、德孝养心,文化润心,道德建设彰显文明。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积极参“9•20公民道德日”等活动;利用各种载体,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与“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

四、真诚热情,关爱职工,和谐关系助推文明。通过多种形式、多种举措关爱职工。每年春节都开展慰问个体工商户活动。

五、继承传统,弘扬精神,服务社会共享文明。积极倡导“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精神。建立了网络文明传播志愿小分队,组织了三支志愿服务小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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