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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我市开展城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活动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记者 祁克宁 廖旌汝时间:2022-07-15

建筑垃圾被收集处理成可利用的骨料

7月14日,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为切实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进一步遏制私拉乱运、随意抛撒、倾倒等违法行为,全面提高渣土车管理水平,有效维护我市城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秩序,2022年7月15日至2023年1月15日,我市开展城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活动。

此次活动按照“强化管理、从严执法、集中整治、落实长效”的原则,建立机制、明确职责,联动协作、齐抓共管,从严查处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建筑垃圾清运处置过程中的乱抛撒、乱倾倒现象,促进城区市容环境明显改善。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范围包括中心城区、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湖高新区和南山生态区,主要通过加强路面机动巡查、倾倒点蹲点守候、关键路口守点监管、智慧平台监控等方式,实行三班倒、无缝对接工作模式,全面查找、监管建筑工地、居民小区等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联合执法和快速处置:

1.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处置超出核准范围建筑垃圾的行为;

2.运输车辆无准运证、未采取密闭措施运输建筑垃圾或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的行为;

3.随意倾倒、遗撒、堆放建筑垃圾或未按照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利用、处置的行为;

4.擅自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

5.将建筑垃圾运输至未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相关核准的消纳场、资源化利用场的行为;

6.工程施工单位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或未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行为;

7.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相关核准文件的行为;

8.建筑垃圾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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