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者:时间:2025-05-09
运城晚报讯(记者 祁克宁)根据2025年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5月8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本中心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调整。
根据要求,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和3.075%。
2025年5月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2025年5月8日前已受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2025年5月8日后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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