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者:时间:2025-04-21
运城晚报讯(记者 樊朋展 刘凯华)4月17日,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施行之际,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运城市文物保护中心、运城博物馆联合举行以“法护华夏文明 共筑文脉传承”为主题的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揭牌成立运城文物司法保护宣传基地,开启“法护文化遗产”的崭新篇章。
现场,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杜峰彦,运城市文物保护中心主任钟龙刚签署《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资料显示,我市现存各类不可移动文物6205处,国保单位102处,位居全国地级市之首,是当之无愧的“国宝第一市”。为了更好地守护文化瑰宝,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忠诚担当、履职尽责,坚决扛牢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探索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新路径,经多次协商达成《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秉持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坚持严密法治、依法保护,坚持合理利用、永续传承,坚持系统治理、协调联动的原则,践行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通过加强协作,把司法保护和依法行政有机结合,共同守护文化之脉。
根据协议内容,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运城市文物保护中心将围绕信息共享、协调会商、联合调研、协作解纷、资源共享、文物修复、联合普法等方面加强协作,不断完善文物与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体系,严厉打击涉文物违法犯罪行为,共同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签约仪式还发布了《运城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8批)司法保护名录》,呼吁大众在深入了解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同时,提高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的法治意识,传承历史文脉。
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绝非一朝一夕之功,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在《框架协议》下进一步加强多方良性互动,建立司法、行政、社会相结合的文物保护综合协调解决机制,让保护更有力量,让传承更有活力,全力打造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运城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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