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4-10-16
电动自行车物美价廉,占用空间小、使用成本低,是人们短途通勤的首选交通工具。
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运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全新修订并实施,将为我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提供更为明确的依据。
扫描了解《运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为何聚焦电动自行车
近年来,我市交管部门持续深化路口秩序整治,不断加强警力投入和提升民警管事率,各路口交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文明出行蔚然成风。但在警力覆盖不到的地方,市民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危险逆行、不佩戴安全头盔等问题时有发生。毫无疑问,电动自行车对城市公共交通秩序构成了部分隐患。
记者了解到,即将实施的《条例》,正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减少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
在《条例》中,记者看到,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道路通行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佩戴安全头盔、按要求悬挂号牌、不得逆向行驶等规定。此外,《条例》还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
安全依靠这“桩”事
《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纳入城市道路相关建设规划,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纳入住宅小区和单位建设规划。
按照规定,市民能否按照划分的可停放区域和禁停区域,自觉有序文明停放电动自行车?
和中心城区其他小区一样,御景华庭小区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加,许多小区因停车棚、充电桩不足,导致上楼充电等现象屡禁不止。“小区车库免费停放之前,每个单元楼前都存在乱停乱放的现象,尤其是晚上,楼宇门口也停放着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较大。”小区居民王东红说,“自从我们小区加装了车棚可以免费停放后,乱停乱放现象明显减少,居民的安全感大大提升了。”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中心城区已有30多个小区新建车棚100多个,新增充电端口5000多个,可满足1.2万辆电动自行车充电。
此外,按照《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机构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充电实施管理,加强巡查,及时劝阻、制止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
你的电动自行车挂牌了吗
“你的电动自行车挂牌了吗?”“你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挂牌标准吗?”去年,盐湖交警大队公布中心城区9个固定电动自行车上牌便民服务点,一时间,电动自行车挂牌成为市民的热议话题。时隔不久,盐湖交警大队又在中心城区原有的9个上牌服务点的基础上新增17个电动自行车牌照邮政代办点,为市民提供电动自行车验车上牌服务。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电动自行车管理成果,让更多的电动自行车能够顺利拥有属于“自己”的牌照,《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值得一提的是,《条例》中还规定,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凭购车凭证临时通行。
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怎么办?《条例》规定,其所有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登记,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放临时号牌,实行限期退出,过渡期届满不得上道路行驶,具体过渡时限由市人民政府规定。记者 樊朋展 刘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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