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4-07-25
本报讯(记者 韩维元)7月24日,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城市管理局出动100余名执法人员,对市区学苑北路东侧一幢7层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近期,执法人员在对全市违法建筑排查过程中,发现盐湖区居民李某于2009年4月,与某村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2014年8月,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一幢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的商用楼;2017年完工,但至今未完善相关手续。根据市委、市政府处置中心城区烂尾楼要直面问题、迎难而上、敢于斗争的要求,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与市城市管理局通力合作,对相关建筑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充分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各项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作出强制拆除该违法建筑的决定。
为确保强制拆除工作安全、平稳进行,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先后召集公安、消防、供电、水务等部门进行协调,制订了详细的拆除方案,安排专业拆迁公司负责拆除,整个拆除工程将持续20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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