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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8日至2025年1月底

盐湖区集中整治 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4-03-14

运城晚报讯(记者 樊朋展)近日,从盐湖交警大队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盐湖交警大队市决定在全区开展三轮车专项整治。

据了解,从今年2月18日起至2025年1月底,盐湖交警大队将对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非法改装拼装三轮车;电动两轮车(除电动自行车外)和低速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参照三轮车进行整治(不包括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专供残疾人驾驶的机动轮椅车)。

据介绍,本次整治行为包括: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不礼让优先方先行;酒驾醉驾;违法载人;乱停乱放;随意掉头;涉牌涉证;非法改装、拼装;超长超宽超高载货上路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

其间,盐湖交警大队在主城区设置禁限行区域,每天7时至12时30分;14时30分至20时,禁止三轮车通行。

禁限行区域为:红旗街(含)以北,解放路(含)以东,禹都东街(含)以南,禹西路(含)以西,以及河东街延长线至飞雁桥(不含)以西路段、学苑路全段、迎宾街全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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