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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津贴让老年人生活更幸福

具有我市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均可到户籍地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申报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4-02-06

“奶奶,我先登记一下您的基本信息,回头能享受国家的高龄老人津贴。”“真好!政策好!你们服务也周到,我就不用来回跑了。”……连日来,盐湖区东城街道广场社区网格员王迎忙着为社区老年居民宣传高龄津贴发放的相关政策,并对网格内部分高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不在身边等情况进行入户登记。

张奶奶今年84岁,日常行动不便。王迎了解到,张奶奶使用的是老年机,没有加入居民微信群,无法及时接到通知,而且子女在外地工作无暇为老人登记信息。于是,王迎来到老人家中现场登记。

老人见到王迎非常高兴,她说:“小王啊,政府每次有好政策给我们,你总是专门跑一趟来告诉我。有你在,我真的特别安心、放心!”

高龄津贴发放是政府为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的一项惠民政策。为确保辖区内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都能及时享受到此政策,广场社区工作人员分头上门为各位高龄老人及其家人讲解,并做好人员登记工作。

为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及时享受到该项津贴,提高居民对此项政策的知晓度,保障这些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连日来,全市各县(市、区)组织乡镇(街道)进行统计摸排,对户籍在本辖区内的8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进行信息复核。

开展这项工作,首先是要加强走访。乡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社区网格员通过电话、上门入户的形式进行摸排,重点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及时纳入高龄津贴范畴,使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同时,工作人员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话、居民微信群、张贴通知、入户走访、现场政策解读等方式,广泛宣传高龄老人津贴发放范围、标准和发放程序,认真核实信息。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工作人员进行入户登记,把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政策落到实处。此外,工作人员还通过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对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存档,确保信息不漏报、不错报、不重报。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高龄津贴宣传发放工作的开展,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高龄老人的关怀和照顾,提高了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根据2023年年底制定出台的《运城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内容,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执行时间是:2024年1月1日起。发放对象为:凡具有运城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年龄以公安部门制发的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发放标准由各县(市、区)按照“量力而行、稳步提高”的原则,合理确定本地的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级负担,省、市财政负担标准已经明确,剩余部分由县级财政负担。

省级财政负担补助标准为:

对80周岁(含)到89周岁(含)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10元;

对90周岁(含)到99周岁(含)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30元;

对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150元。

市级财政负担补助标准为:

对80周岁(含)到89周岁(含)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2元;

对90周岁(含)到99周岁(含)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5元;

对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50元。

目前,各县(市、区)正在开展人员摸底、发放标准确定、所需资金的测算等相关工作。市民政局将会在第一时间公布各县(市、区)发放补助标准。

高龄津贴原则上按月发放,符合年龄条件的当月享受,发放对象去世或户籍迁出的次月停止发放。符合条件的对象,均可到户籍地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申领。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该局将结合实际,出台高龄津贴发放实施细则,认真部署、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强化监管,确保这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与此同时,该局将在老年人助餐、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老年人探访关爱等方面持续发力,切实提升我市老年人生活水平。记者 陶登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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