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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起我市放宽“商转公”贷款业务条件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3-10-13

运城晚报讯(记者 祁克宁 见习记者 赵雪)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着力缓解缴存职工购房资金压力,满足部分职工“商转公”贷款及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贷款需求,10月11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新政策,自10月11日起,我市放宽“商转公”贷款业务条件。

根据最新政策要求,自2023年9月30日以前在我市购房,且办理本地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原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不再计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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