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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可通过电话或邮箱提供相关线索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3-08-03

运城晚报讯(记者 郝丽莎)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近日,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公布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了打击整治对象、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举报内容和举报方式。

《通告》指出,打击整治对象包括:(一)未经民政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二)社会组织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三)社会组织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

《通告》指出,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应当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避免上当受骗。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群众应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关联。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市民政局举报。

《通告》指出,为便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对于依法应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查处的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将及时移交属地处理。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举报电话:0359-2660575;邮箱:ycmgzx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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