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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公安局“三项措施”强化民爆物品管理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3-05-17

运城日报讯 为加强民爆物品管理,新绛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今年多措并举,在“放管服效”出实招,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建立联动机制,部门协作强监督。审管分离后,新绛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与行政审批办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在审批购买民爆物品前与民爆专干对接,掌握民爆库的库存及使用情况,严禁超库存审批和不按规定审批运输路线。今年以来,共对接50余次,做到了审批“零失误”,管理“零差错”。

实行例会制度,破解难题强服务。每月一日,该局治安大队长、民爆专干、涉爆企业、民爆库负责人召开例会,治安大队长通报上月民爆管理方面的问题,并对整改提出时限和要求;民爆专干组织大家学习近期上级文件和相关精神;涉爆企业、民爆库负责人就实际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今年以来,共召开5次工作例会,解决实际问题12个。

落实检查职责,找出问题强管理。每月由民爆专干牵头、抽调涉爆企业、民爆库各一人,组成三人检查小组,对全县所有涉爆企业、民爆库进行安全检查,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下发《隐患通知书》提出整改时限和内容,整改完后,下月进行检查。今年以来,共检查5次,当场整改问题16处,下发《隐患通知书》5份。

通过以上“三项措施”的落实,新绛县公安局在民爆物品管理上,制度落实更加完善,操作流程更加规范,管理服务更加到位,做到了防患于未然。(岳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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